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重慶研究院”)ARP系統科研項目管理制度是對本單位ARP系統科研項目管理的具體實施規范,它是在中國科學院ARP系統科研管理模塊的業務流程所給出的業務作業規范描述的基礎上建立而成的。
第二條 重慶研究院各研究所和相關管理部門及人員應根據此制度進行ARP系統科研項目相關的業務操作。
第三條 本科研項目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重慶研究院科技處。
第二章 編碼統一規則
第四條 ARP系統科研項目編碼包括:項目編碼、課題編碼、子課題編碼。
第五條 所有編碼規則均由中國科學院統一編碼原則制定,所有科研項目的相關編碼和名稱統一由重慶研究院科技處建立和維護。
第六條 項目編碼由6位組成,課題編碼由項目編碼加上一位流水號共7位組成,子課題編碼由7位課題編碼加上3位子課題號共10位組成。編碼按下表規則確定:
第三章 項目立項
第七條 科技處接到資財處項目經費到款通知單后,通知項目或課題負責人完成課題開題前ARP系統外科研項目的立項手續。
第八條 項目或課題負責人提交立項通知書、任務書(合同書)、課題信息表至科技處后,由科技處在ARP系統內建立課題層次分解結構,按照編碼統一規則開立核算帳號。
第四章 項目分解結構(WBS)
第九條 項目分解結構是ARP系統中的新概念,目的是細化項目和課題的管理,對項目、課題的收入和成本按照子課題為基本單位進行核算。
第十條 所有的成本都必須歸集到最底層子課題。
第十一條 WBS中項目、課題、子課題的定義和層級劃分規則:項目、課題、子課題三級結構是為了滿足研究所科研管理業務需要,規范科研管理層次建立的。項目層主要記錄項目任務書中的靜態信息;課題層是研究所科研管理的主要對象,記錄課題實際執行的動態信息;子課題為財務明細核算的對象,體現財務核算信息。
第十二條 在ARP系統其他模塊中,和項目、課題有關的業務操作也必須按照項目的分解結構來進行劃分。
第五章 項目預算管理
第十三條 科技處維護課題預算,系統中科技處的預算口徑是通過設定子課題的的收入類型來進行預算。
第十四條 課題的明細預算通過預算模塊專門管理。
第六章 項目財務核算
第十五條 進行課題核算時,必須由科技處建立WBS結構,建立子課題明細核算帳號后,資財處才能進行該課題的帳務處理。
第十六條 課題帳號的暫?;蛘呋謴陀身椖炕蛘n題負責人提出申請,并提交科技處審核,資財處確認后,由科技處相關用戶在ARP系統中對該課題進行暫?;蛘呋謴?,以保證課題的后續核算能夠進行。
第十七條 要求項目或課題負責人做到帳務發生前的事前控制,即實時查詢當前每個課題的實際余額,對費用發生進行控制和調配。
第十八條 與課題相關的費用發票、費用報銷輸入時必須有具體課題和子課題,沒有具體到明細課題或子課題時,財會室有權不受理。
第十九條 對于科研項目的明細核算財務數據,從安全性與保密性角度來考慮,只能由財會室操作。
第二十條 在查詢方面,只有項目授權人可以查詢該模塊中的相關項目信息,相關財務信息及其他信息。
第二十一條 課題結題后余額的處理,參見第七章。
第七章 結 題
第二十二條 項目結題時可能存在有些費用的分攤基礎與初始記帳時不一致的狀況,要在項目沒有結題之前進行調整,調整的流程是要求課題負責人提出調整申請,提交科技處和主管院領導及進行審批,然后送交資財處確認,通過以后在系統內進行調整。
第二十三條 項目結題的ARP系統處理流程:
1、 項目驗收后,項目或課題負責人提交結題登記表,辦理結題手續;
2、項目結題后,項目或課題負責人需在3個月內完成財務核算;科技處向資財處下發結題通知單,資財處核對項目結余金額并自收到結題通知后,將對項目保留3個月時間處理項目結余款項;3個月后,將對項目剩余經費予以凍結,按照重慶研究院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 科技處在arp系統上對項目進行關閉。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正式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重慶研究院科技處負責解釋。